湖南省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文审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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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统已有
家医院参与[湖南省医院信息化应用评价文审]工作。已完成数量为
份,完成比率为
%。其中合格医院为
家,合格比率为
%。
电子病历评审结果
专家反馈
1、实事求是按照国家电子病历系统应用分级评价要求申报相应级别,按照国家要求三级医院申报电子病历四级,二级医院申报电子病历三级,若申报级别低于达标级别可不用申报,结果仍是未达标。但是若申报高于达标级别请按要求提供达标级别证明材料,胡乱申报高级别,且未按级别要求提供证明材料,浪费专家资源的会作为态度不认真给予严厉批评通报。 2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清晰、全屏、带截屏时间、医院标识或记录等信息,可以证明该系统是您医院实际使用系统,今年部分医院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未通过,非常可惜。 3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为真实用户实际操作截屏,“公司内部测试版本“、”管理员截屏“、”admin“、”中联公司操作员“等均属于不能证明该系统是否在医院得以使用。 4、证明材料的制作要求是医院人员,严禁由公司人员代为进行证明材料和文审工作。 5、基础项要求仔细核对,基础项可有一票否决的要求。 6、文审材料按照标准要求可以不限于系统截屏,还可以进行说明或SQL语句或统计报表等多方式证明。 7、截屏材料虽然可以每张图片不少于5M,但是建议大家2-3M之内,以便专家快速审阅。 8、中医院和妇幼院不在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的通报范围内,但建议申报文审材料,专家们愿意对该性质的医院提出建议和评议,旨在全省医院信息化的共同进步。 9、针对未达标医院请仔细阅读专家建议的同时,一定通篇核对和仔细对标医院现所有的文审材料,医院的整改不限于专家提出的建议范围。
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专家建议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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